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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这一课,叫做江湖(1 / 2)

痛定思痛之下,我还是决定离开司令。

继续跟这个十恶不赦的赌徒生活在一起,无异于搭上自己宝贵的一生。

或许,前面是十万八千里。

哪怕,前面是九九八十一难。

讨饭也好,饿死也罢。

总比跟着这个光杆司令要强得多!

……

就在我离家出走的第三天。

遇上了一个右手长着六根手指的老头。

他的打扮也有些另类,堪称中西合璧,古今混搭。

笔挺的白色中山装下,是一条有些发白的牛仔裤,我数了数,加起来足足有十三个洞。

再往下是一双木屐,走起路来嘎嘎作响,生怕别人不知道他过来一样。

更不可思议的是,盔式太阳帽里竟还藏着不知道留了多少年的麻花辫。

当他撕开我的衣服,看到我胸口那个菱形胎记时,竟情不自禁地喜极而泣。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另一个人能够又哭又笑。

我好奇地问道:“老爷爷,你好,我叫方块二,能给我一点吃的吗?”

“叫我梅爷吧!”

“梅爷!”

“诶——好孩子,走,我们吃东西去!”

在那个动荡的年代里,曾闹出过不少的恶性事件,所以,哪怕是饿极了,我还是只敢远远地跟着他。

梅爷笑着带我来到了一个路边摊前。

我抓起两张麦饼就撒丫子跑。

一溜烟就没影了。

见他没追上来,我七拐八弯地跑到了桥洞底下,大肆啃食着我的战利品。

可后来不知怎么回事,我还是被他给找到了。

准确的来说,是被抓到的。

我被他绑到了一棵梧桐树下,哭爹喊娘。

而梅爷却贱兮兮地看着我,一口麦饼,一勺馄饨,吃得正香。

我问他到底想怎么样?

他告诉我,自己是全华夏最厉害的魔术师。

如果我愿意跟他学魔术,做他的徒弟,就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当时我害怕极了,回答得斩钉截铁。

往事历历在目。

如今回想起来。

我确实是大意了。

下馆子,好好吃了顿饭,我们到了县城中心的一处宾馆,开了两间房。

在房间里,他给我展示了所谓的“魔术”。

不得不说一句,梅爷的魔术的确很厉害,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

他可以随手就将六颗骰子立成一柱擎天,也能够把一副麻将洗成任意的形状。

更厉害的是,他可以在不经意间把我用手盖在桌子上的两张司令给换掉,再变到他的手上。

唉,想想就来气,要是我家那个司令有梅爷一半的功夫,也不至于抢我一个小孩子的钱!

而在我真正拜师之前,还有一个小小的考验。

30秒内,按顺序记住10张扑克的花色。

不过,这对于我来说并不算难。

没过多久,我便随口说道:“梅花10、红桃9、黑桃3、红桃5、方块7、黑桃5、红桃10、黑桃K、方块J、方块3。”

梅爷笑而不语,又洗了20张扑克给我。

时间同样是30秒。

这次,我只说对了17张。

他告诉我,想要吃下一顿饭,就得有吃下一顿饭的能力,让我自己一个人在房间里慢慢练。

要是晚饭前还不能在30秒内,记住任意20张牌的牌序,那么他就不打算收我这个徒弟了。

那一天的晚饭很香。

因为,这是凭我自己的能力赚来的。

梅爷没有跟我一起睡,但我知道他就在隔壁。

没一会儿,哼哼唧唧的声音萦绕在我的耳旁。

时而哀嚎,时而欢笑。

真不知那个女人到底是快乐,还是痛苦?

约莫过了半个小时。

叮的一声。

那是防风打火机特有的声音。

他抽了一口闷烟之后,开始自言自语。

“早点睡吧,明天还有明天的事情!”

我知道,这话是对我说的。

就这样,为了能吃饱饭,我从八岁起便开始和梅爷学“魔术”了。

从此,踏上了这条足以改变一生的不归之路。

这些年来,梅爷带我闯南走北,教会了我读书识字和各种各样的魔术。

这也是我第一次知道,想要学好魔术,首先得有一副好身体。

耳聪听骰、目明看牌、心灵记牌、手巧换牌……

其实,身上任何一个部位或是身边的一些小物件,都可以成为辅助魔术表演的道具。

我曾在赶集时,隔着十几米远听着奸商跟自己人说悄悄话,也曾在公交车上记住了一路上所有的招牌。

我曾背过一整本新华字典,也曾在街头表演过袖口藏鱼,而不被人看出任何破绽。

所谓的袖口藏鱼,就是在大袖子里藏一个装了鱼的鱼缸,还要带翻跟斗的那种古戏法。

当然,如果水洒出来了,晚饭也就没了。

不仅如此,“魔术”还要懂得抓住时机,以及观察形势。

梅爷并没有留后手。

为此,他把多年以来自己保命用的绝学——飞牌术和弹骰术,也教给了我。

直到某一天。

他终于说出了真相:这个世界永远是有正反两面的,就像有好人也会有坏人,有白天也就会有黑夜一样。

懂得玩牌的人,也被分为两种。

明面上玩牌玩给你看的,叫做“魔术”。

暗地里玩牌而你却看不到的,叫做“千术”。

一字之差。

却是天堂与地狱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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