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门古道,山路十八拐,一会儿要爬坡,一会儿又要下坡!
再要骑马的话,那就有些不人道了。
所有人都是拉着缰绳在走,有的时候,还要帮马儿一把才行。
就这路宽,最多也就三人三马并排。
如果是长矛兵,还不敢抡个横扫千军雪花盖顶,因为受伤的必定是自己的兄弟。
这要是还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那才有一鬼了!
哎哟!
“头痛,这个路走起头痛惨咯!”
小胖哥程处嗣背靠山岩,大口的喝着水,大口的出着气道。
秦怀道背着上百斤的一双黄金锏,也第一次感受到了无力。
他也趴在山岩上,擦了擦额头的汗水。
他摇了摇头道:“我现在是明白了,当年大秦灭蜀,为什么要借道巴国,而不走这条道。”
“走这条道,只有去送死。”
吴用趴在山岩上,汗水滴答而下道:“要娶个巴蜀媳妇儿,不容易啊!
而他们的前面,李世民和十八名护卫,还有冷月丫头,也差不多,都好不到哪里去。
此刻,他们的眼睛里,一位白衣少年背着佳人,从容的走了过去。
李丽质则帮他拉着缰绳,大白马就这么从容的在后面跟着。
林修白了他们一眼,淡笑道:“知道巴蜀子弟兵自古以来,在高原作战上几乎不高反的原因吗?”“就是这么练出来的。
“这也是灭吐谷浑的时候,我提议让军队先在巴蜀高山驻训的原因。”
话音一落,他就继续上路了。
众人恨着这落井下石的人,是真的很想弄死他。
但看着他背着一个人,还能步态平稳,说话还不出大气,也是自觉惭愧,自觉没有弄死他的资本了。本来他是不想背李丽质的,可没办法,心太软。
这大小姐娇生惯养的,又屁武功不会,一双玉足和新生婴儿差不多嫩,没走多久就脚后跟破皮了。骑马骑不得,这些人都出大气了,不就只有他背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