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修躺在林上,双手后背十指紧扣枕着头,翘着二郎腿,晃荡着脚,非常的悠闲!
李丽质是恨得咬牙了。
她是看着这烂泥扶不上墙的样子,就来气。
霓裳纱衣都快要撑不住了,是要多汹涌就有多汹涌。
这臭咸鱼臭懒猪的样子,还战斗英雄?
他这身伤,怕不是打仗的时候睡着了,被敌人砍的。
她是没见过林修打仗的样子,全靠那身伤再加老爹的口述,自行脑补的。
脑补的战斗场面,是真的让人又佩服又爱慕又心痛万分。
现在这个样子,是真的想咬死这个王八犊子!
“你,混蛋!
“你起来,说清楚了。
“你明明喜欢我,为什么就不愿意将近一下我家的规矩呢?”
林修懒散道:“我喝过最烈的酒,也放弃过最爱的人,从前不回头,往后不将就。”
“什么?”
“什么意思?
哎!
林修只是叹了一口气,这都是穿越前的往事了。
前世的时候,他是一个孤儿,靠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重点大学,并和一个妹子谈了恋爱。
妹子家里很有钱,可以说是现代都市的大财女。
妹子说,要和她在一起,就得去当上门女婿,也就是所谓的赘婿。
去大户人家当赘婿,那完全是戴一个黄金的,比大拇指还粗的‘狗链子!
林修不想当狗,所以就拒绝了。
可是妹子不但不理解,还冷笑一声,骂了一句渣男。
从此以后,林修也就以这句话为座右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