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枪!
也不知道谁喊了一声。
这些二代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退出了包厢。
与此同时,林权也将手平举了起来。
在他的右手上,赫然握着一把漆黑的手枪。
手枪的枪口正对着丁斯恺。
仿佛只要他有任何动作,漆黑的枪口就会喷出炙热的火焰,一枪结果了他。
“林权!你居然在闹市配枪!
“你知道这是什么罪名吗?’
“要是传出去,就是你爸也保不住你!
丁斯恺用力咽了口唾沫。
他怎么都没想到,林权居然会随身带着抢。
作为一名顶级二代,并且家里长辈还是曾经的军中大将,丁斯恺对于枪械自然是有些了解的。眼前这把手枪,是大夏自主研制的。
弹匣一共可以装在15颗子弹。
如果满装的情况下,去掉刚刚开出的一枪,林权的强中还有十四颗子弹。
这么多子弹,足够把他们这些人全都带走了。
“呵呵,丁斯恺,你别管我为什么可以配枪!”
“你还是考虑一下你自己今天能不能活着从这里走出去吧!
“你们这么多人冲进我的包厢,我完全可以说是自卫反击!”
“到时候,我顶多就是进去蹲几年!”
“但是你嘛,可能就要去奈何桥喝汤了!”
林权冷笑一声。
他今天就算真的开枪打死了丁斯恺,林家也能把他保下来。
大不了就是进去蹲几年,并且和仕途说拜拜罢了。
以林家的势力,很快就能把他弄出来。
出来之后,又是一条好汉。
大不了,就跟着小叔去经商。
反正家:里还有弟弟妹妹在从政。
“林权,你可不要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