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刚将肉块放入嘴中,江枫就被它的味道所吸引住了。

这肉芬香四溢,入口即化,不肥不腻,吃了一块就想再吃第二块。

就连配菜胡萝卜丝的味道都堪称一绝,色香味俱全,令人食指大动,吃了还想吃,吃了忘不掉。

平时吃的里脊肉的味道简直没法和这个相媲美,这味道沁人心脾,可以忘掉一切烦恼。

此时的江伟兆也是一样的品尝一块肉,紧接着又吃了好几块,连连叫绝。

“枫儿啊!没成想你这孩子这般有天赋,竟然比你爸妈做菜还好吃。”

“这肉吃的我根本停不下来,呵呵,可别笑话叔啊!”

“就你这厨艺,叔太放心了,这大厨非你莫属了!”

江伟兆没想到江枫这小子的厨艺竟然比他爸妈还要高,光看着这菜外表诱人,没成想味道竟然也这么好吃。

里脊肉他家也经常吃,但是根本没办法和这个相比较,都不是一个档次的。

在江伟兆看来是他精湛的刀功才增加了佳肴的鲜美度,只有他自己知道,这翻炒的力度以及油的温度才是关键。

一旦油温过高,炒出来的菜就会显得有些油腻,吃起来的口感也大大打了折扣。

油温过低,炒出来的菜又会略显生硬,完全没有将菜品本身的味道发挥出来,自然就会很难吃。

江枫利用这些关键,将制作佳肴表现的近乎完美。

其实,家常便饭才是真正考验一个厨师的功底的。

眼见自己对厨艺方面了解的如此透彻,江枫还是感到极其的不可思议。

“对了,枫儿,不用拘束,你有什么特殊要求就跟叔说,明天我就陪你去市场买菜,再找几个帮厨帮你忙活忙活!”

江伟兆在来之前已经做好了吃闭门羹的准备,他自己都没想到,事情竟然如此顺利的就解决了。

打死也没想到,江枫还真的就有两把刷子。

这可以算得上是他今生吃过的最好吃的菜了。

“呵呵,还是叔懂我,这还是我头一次当掌勺厨师呢,啥也不懂,有了帮厨我心里就有底了。”

即便是他此时厨艺大涨,可对于毫无经验的他来说也难以施展。

对于这种只知皮毛,却从未上手操作过的东西,尽管有系统的帮助,他心里也是没底啊!

“你就把心搁肚子里,叔给你安排!”

江伟兆直接就跟江枫打起了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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