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他那狼狈的样子,都惊到了。
“我地乖乖,你这是干啥去了,咋这么狼狈?”
王进是个二十几岁的精神小伙,这个年纪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非常注意形象,平时在公司里,年轻没结婚的王进就是打扮的最帅气的那个。
穿着打扮都十分时髦,头发也打理的一丝不苟,每天都要擦很多发胶,让头发立起来,就算是穿工作服做事,都能穿出不一样的帅气感,可现在呢。
纯棉的工作服皱皱巴巴的黏在身上,立起来的头发全都耷拉下去,贴在脑袋上,脸颊和嘴角还沾着不知道是什么的褐色酱汁。
挎在肩膀上的包湿漉漉的,最关键的是他的裤子,大夏天,王进一身湿漉漉的从河里被捞起来,走了这一路,身上的衣服和裤子都已经被太阳晒干了。
唯有裤裆的位置,因为位置不好,还处于半干的状态。
下乡的工作服是灰褐色的,沾了水就变成了黑乎乎的,他往那里一站,裤裆黑乎乎的湿漉漉的,同事们就算想不看到,都看到了。
再加上两只手里还提着两个不知道是什么的袋子,分分钟就从精神小伙变成了刚从垃圾堆里扒拉出来的流浪汉子。王进还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哪里最狼狈,摸摸头发,想着该怎么解释才能既不显得自己蠢,又能显示出事情的曲折离奇。
“你知不知道你现在这个样子像什么,简直就像是一只刚从水里被捞起来的落...咳....落入水里的小可怜。”跟王进关系最好的分头哥险些把不该说的话说出来,用力的咳嗽了几下,才把话圆过去,就算是关系好,也不能随口说落水狗这种话,太没礼貌,搞不好是要被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