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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五章、朝云(1 / 2)

此时凌雨在女孩身边,芦玉先回家而去,给李清说了一番,听到芦玉的话,李清想了想,倒也同意,主要是如今屋子大,多一个人不算什么,而且日后长大也能帮衬一二。

芦玉回来,得到消息后,凌雨很快就出钱请城中人将女孩的父亲葬了,女孩在自己父亲坟前磕了九个头,而后回头望了一眼,接着就被凌雨拉着,朝着林州城走去,从此以后,她将属于凌雨与芦玉,当然,还有李清。

回到屋子,凌雨与芦玉先烧水给女孩洗了一番,在洗的途中,凌雨有些高兴,这女孩竟然是个极为难得的天灵根,日后修炼会轻松不少,而且女孩虽小,但也生的漂亮,之前被脸上的泥垢所挡,看不出来,但一洗,就顿时露出本来面目,是个美人胚子。

夜晚,吃饭时,女孩就坐在了凌雨旁边,看着李清,女孩有些害怕,不过在李清对她笑了笑后,她小心翼翼的端起饭碗吃了起来。

而到了睡觉时,凌雨为她将院中的一处屋子收拾好,供她一人睡,因为疲惫她很快就睡着。

而在卧室内,李清与芦玉凌雨却没有睡着,他们说的还是这个女孩的事,其是也不是大事,女孩能进门已经被李清接纳,只要是给女孩起个名字,毕竟这女孩到如今都没有名。

这事凌雨与芦玉都做不了主,得李清来,李清想了想,缓缓说道:“就叫朝云吧。”

凌雨与芦玉点头,这个名字说来是极雅的。

......

朝云从此在院中住下,如今他尚且年幼,倒也帮不了其他忙,闲来无事,芦玉与凌雨会教她识字读诗,她倒也学的快。虽然不让她帮忙,但学完字总会去在厨房打打下手,颇得芦玉与凌雨的欢喜。

而李清如今却有一件对他而言的大事。

他的红楼梦是写成了!

当然,是抄成了,不过说抄也不尽然,其中有三成都是李清自己写的,以他如今的文采有这个能力,而且经他写的也更加贴切这个世界的东西,可以说比原版要符合如今的品味。

李清在写完又编整了三遍后,是浑身上下感到一阵一阵的空虚,如同自己坠入了虚空一般。

这种感觉着实不是外人能了解的。

将整版的红楼梦给两位娘子看过,两位娘子看的是如痴如醉,尤其是其中的妙笔更是让两位娘子久久不愿翻页。李清也是大有信心,此书将会卖的火爆。

于是在成书后的第二日,李清就去到了城内的书商处,说来也是巧,书商正巧需要一本新书发售,看过李清的书后,是一拍即合,不费吹灰之力李清的书就成功发售。

大周城池众多,一般来说书商发售一本新书会先在几个城池试探,如果效果好那就大力发售,如果效果一般,不好意思,到此为止,反正亏也不会亏太多。而李清这书一发售,可谓是火爆至极,短短三个月间,据书商所说,就已在一百城发售,并且还出现了大量盗版。

书卖的火,李清也是欣喜不已,而他的分成也如流水一般涌来,李清可谓是以后再也不缺银两了。

书发售不久,就有女子通过书商给李清写信,皆是佩服李清的才学,想要跟李清见面,李清对此都是付之一炬,这信皆是落入了火焰之中。

转眼十年即过,李清在这林州城已经是颇有盛名,一本红楼梦将他的名声彻底打响,甚至有的外城人,只知红楼梦而不知有什么林州城,在这其中,也有不少人对李清的红楼梦作了大力的抨击,李清对此,没有接受也没有拒绝。

这一日,早上醒来,李清看着镜子中自己依旧年轻的面孔,却有一种恐慌在,不老是人人都有的梦想,但等真的实现,却是犹如叶公好龙一般,李清也不例外。

天色尚早,两位娘子在厨房忙碌,李清来到院中,神情却突然一滞。

只见在院中的桂花树下,十年过去,已出落成窈窕美人的朝云,正捧着一本书在读,再一细看,竟是红楼梦。

李清知道,朝云自从进院后一直帮着两位娘子做事,但每天早上,她是不用做的,按芦玉的话讲,这个时间读书最好了,所以每当早上的时候,朝云都会在读书,而今天也不例外。

老实说,以往李清也见过朝云早起读书,但不知为何,今早一见,却是哪难都与之前不同了。

似乎是今日的桂花树特别漂亮,又似乎是朝云特意梳妆了一番,让李清一眼就陷了进入,陷入了这番美好之中。

清风吹过,朝云发丝飘娆,淡色的衣裙衬托着朝云的脸颊更加洁白动人,纤纤玉手如同那池间的莲藕,翠绿动人,神情贯注一心读书的朝云,更有一种独特的气质在。

李清深深的陷入了。

而他不知的是,朝云此时哪有在看书啊,自从李清出门来眼睛落在她身上起,她就一动都不敢动了,李清的眼睛如同透视仪一样,落在那,那就感觉凉飕飕的,朝云只感觉自己好像被李清看穿了一样。

时间久了,朝云也不知该怎么办,动吧也不是,不动吧也不是,只能强忍内心的羞涩,看着眼前的书。

说来这十年,朝云只是进院,与李清并未有太大瓜葛,今日这番一来,她心中就想了许多,想的皆是女儿家的心事。

“夫君,吃饭了。”

芦玉在屋内喊道,李清一个激灵,连忙朝屋内走去,朝云神色一松,也收起书而去。

饭桌上,李清大口吃着饭,而芦玉与凌雨却是互相一看,她们刚才可都是看到了李清望着朝云不动的场面,不过对于朝云,她们还有另外的安排。

此时凌雨一笑,对着李清说道:“夫君,你写的书可真是好,你可不知朝云已经看了有三遍了。”

“哦,是吗?”李清大感惊奇,他心道已经看了三遍啊,自己怎么好像是第一次看到朝云在看自己书,之前好像就从未意识到,真是一叶障目。

李清再次看向朝云,朝云却羞涩的低下头,李清有心拷问,开口问道:“朝云,你最喜欢书中的那段场景?”

朝云抬起头,先看了看凌雨与芦玉,而后小声说道:“我...最喜欢众女作诗。”

“哦!”李清点头,又夹了一口菜。

此时凌雨说道:“夫君,你可不知,朝云平日可喜欢作诗了。”

“是吗?可有诗作?”

李清又问道,今日仿佛通了什么窍似的,李清对于朝云是颇感兴趣。

不过不等朝云说,芦玉在一边就说道:“夫君,先吃饭,吃完饭再看诗,朝云可有很多好诗呢。”

“行!”李清点头。

凌雨此时望了朝云一眼,朝云的心中不知想些什么,脸色一直红扑扑的。

吃过饭,李清坐在桂花树下,朝云取来了她做的诗,不过不多,只有两首,似乎这两首是朝云最为自得的,李清接过一看,顿时吸了口气,朝云说来...说来今年不过十六岁吧,竟能做出这种诗来,真有些了不得啊,虽然有些生疏,但可远超某些读书人。

这诗词有两首,其一是赞院中的桂花树的:

“春至乾坤,片片春花香满园,最是一年好时光,院中留步。桂花树下,点点桂花落沙盘,似与天星互做景,乾坤互换。

沧浪江水,绕城而去奔腾过,日夜不住风难留,往何处去?人间美景,水月齐色添桂花,桂花落天又投水,水月齐开!”

“好!”李清赞叹说到,这词值得称赞。

当然了,要说多么多么好也不见得。但要知道这可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女做出的诗,平日只跟凌雨与芦玉学些字,平日经常做家务,能写出这般来,已经是非常有天赋了。

这是其二,其二是一首观月的杂诗,写也得颇为灵巧:

“今夜月晚升云梢,一片群星皆不见。

不知月是孤独月,或是星辰今夜倦。

我在窗下观云月,月移广天云自散。

忽而天边一星闪,原来两者依相伴。”

“好!好!好!”

李清连说三声好,此时放下诗作看向朝云,朝云已经羞愧的不敢看李清,但李清却是非常之欣赏,一直盯着朝云看。

“夫君,还没看够么。”

一边的芦玉小声说道,李清也是脸色一红,自己似乎有些看的过分了。

此时回过神,李清看过了朝云的两首诗,此时也来了兴致,取出纸笔,心中一动,写了起来: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

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

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

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望相似。

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

......

不知乘月几人归,落月摇情满江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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