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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人间一场(1 / 2)

哎呀,有道是,江山父老能容我,不使人间造孽钱呀~

方凡舒舒服服地躺在板儿车上,那板车正前方有一头步履坚定、脚力上佳的......大水牛,而这样一辆“豪华”的牛车还有驾驶位以及一个车夫。

牛车与车夫,是酒吞童子心情好给方凡派的,只把他送到京都不远处的一座小镇,到了那里他就得自己走回去了。

方凡躺在车上,一目连直接飘在车旁。

年轻的方同学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侧过头看向飘在一遍、不紧不慢的一目连,开口道:“飘着多累啊,为啥不坐上来呢?”

一目连道:“如果我上这‘车’,那是坐在你脚边,还是躺在你旁边呢?”

方凡挪了几下,在那不小的一块板子上让出了一个身位,拍了拍板子道:“躺在这儿呗,我不嫌挤的~”

一目连道:“你是真不知道这车子是用来干什么的?”

方凡看他并不想躺上来,就又半滚身子、四仰八叉地躺回了板儿车中间,然后一脸无所谓地说:“拉猪的呗~”

说完,他笑了笑,拉高声音道:“听说,在京都这样的大城市里,只有那些贵族老爷们才坐得起牛车?”

这话就是和车夫搭茬儿了,抛开那张开过光的金口的话,其实方凡是一个话唠属性点满的自来熟。在自来熟的基础上,又比较接地气,且不失幽默感,所以大体上还是很讨平民老百姓喜欢的。

其实他时不时的,能够精准地戳中别人的G点、仅用语言上的补刀就能让对方有种和这人不共戴天的感觉的发言,是出于某种本能......而这种本能,当然也能用来让人乐呵。

说回方凡和车夫之间的闲聊:

“是的嘞,那些贵族老爷就是喜欢把自己的牛车做得漂漂亮亮的,老汉我就给城里的贵族架过车嘞。”车夫是个老汉,光看他不紧不慢的驾车态度就看得出来这人是个老司机了。

方凡道:“那岂不是说,那些贵族老爷连猪都不如?”说着,他还用力地拍了拍身下的木板子,发出了几声‘啪、啪、啪’的动静。

老司机听闻后当即大笑,笑得他上气不接下气,笑过后,他从怀中掏出一张烧饼,撕成两半就抛了一半到身后,正好落在方凡胸口。

“对,就是连猪都不如!”老司机咬了一口饼子,嚼嚼咽了下去,还接上一句:“起码猪还能吃肉呢!”

方凡见老司机高兴,也就咬起了他抛过来的饼子。

一目连保持着沉默,不予置评。

车夫将二人留在了镇子外不远处的道旁,就驾车离开了,离开前嘴里还带着笑意念叨着“老爷啊~您连猪都不如~”甚至还带了点调子,搞不好最后能变成一段民谣什么的。

二人目送车夫驾车离开,一目连这才道:“你吃大江山的东西真的没问题?”他在意指在车上时方凡和老司机一起啃下去的那半张饼。

方凡道:“当然有事啦~我这不又要变成‘稀人’了嘛......”说着,他就控制着速度往镇子里走去。

众所周知,所谓‘稀人’,在本书中特指窜稀的人。

那大江山妖气熏天,山上所种作物、所养禽畜,皆是沾染妖气,吃久了甚至会变妖怪的......

而方凡出于某些原因,可以让妖气不沾身,但是,常言道‘病从口入’,所以方凡的肠胃就对他这种服毒般的行为表示了抗议,其具体表现就是直接窜稀。

再众所周知,人在‘变成稀人’时,不要走得太快,太快的话会如同天雷勾地火一般搞得很难看;也不要走得太慢,太慢的话......或许这人就撑不到走进茅厕了。

不过方凡一向很幸运,他成功地寻到了一个勉强干净的田边茅厕成功地解决了问题。

一目连在离开前,还是忍着站在茅厕外的不适感,硬是问了个他非要知道不可的问题:“你既然明知会变成这样,为什么还要吃掉那半张饼?”

方凡的回答是:“做人到这个份儿上,连钱都已经如同粪土,那他唯一需要的就是把他当作一个人来看的尊重了......陪他一起吃两口饼,说一说笑话就是他最想要的。”

一目连听闻后,便不再作声。

等方凡出来后,一目连已经不见踪影。

想来是自己闲逛去了,毕竟本来就说好的让他自由行动来着,之前一目连出来也只是防止方凡被打死。

列位,这不是傲娇,他是真的怕方凡被打死,毕竟他一目连现在想要到处乱晃的话还是需要方凡这个契约者活蹦乱跳的......

这时候正好周围只有几个在劳作完后在田埂上或坐或蹲的一些农夫,无论方凡做什么都看起来不会太轰动的样子,于是他大袖一挥,只见一只粉嘟嘟、毛茸茸的巨大兔子凭空出现。

一人一兔在大太阳下的田边空地大眼瞪小眼,而不远处田埂上有农夫直接就把刚刚喝下的一大口水喷了出来。

紧接着,他刚拍了拍身旁的另一个农夫,就看到一个人轻轻一跃就骑上了兔子背,兔子撒开丫子瞬间就无影无踪。

“干嘛?”

“我看到一个人骑着一只半间房子那么大的兔子过去了!”

被拍肩膀的农夫往喷水农夫所指的方向看去,除了树也就只有土和石头了。

“哪有什么兔子和人,天气太热你眼花了吧?”

......

方凡骑着兔大壮没进镇子、没走大路,直接往附近的林子里一扎就向源氏族地方向奔去。

“大壮啊,给你看个好东西~”

兔子不屑地抽了抽鼻子,她明明都借茨木之口说过自己是女生,不喜欢这个名字了......

方凡从袖子里一掏,兔子就闻到了一股异香,就好像方凡手里拿着的就是自己不短的兔生中所寻找的唯一!

方先生从袖中掏出的,正是一块产自大江山的腌肉!

说起这腌肉,不得不提到那一箱被酒吞童子黑走的金小判了,此时方凡这里还有一大堆腌肉,他几乎把大江山此时所有的腌肉给弄走了三分之二。

您以为那是酒吞童子黑了一箱金币后送给他的?如果您这样想的话那还是低估或者高估了‘鬼王’这份一本万利、专做没本买卖的、颇有前途的职业的职业操守。

这些腌肉可花去了方凡的另一箱金币。

当时酒吞童子心想,方同学既然自己吃不了这东西,为什么要那么多腌肉呢?他几乎用脚趾头都想得出来这些腌肉可能是‘马草’。

更何况,酒吞可是听茨木说过‘唐人有只兔子坐骑’的。

于是就卖出了‘一箱子金币买百把斤腌肉’这种离谱的价格来。

感受到兔子的躁动,方凡知道这些腌肉他买对了,于是他欣然将腌肉往前一抛。

兔子看到一块干干巴巴、麻麻赖赖的肉从身后飞到面前半空中,它鼻子一动就已然确认那就是异香的源头,于是兔子直接没有多想,已经是长期吃不到一顿饱饭的她直接腿一蹬,驮着方凡就往上一跃,将空中的腌肉一口咬住,待她落地后,已然吞入腹中。

兔子此时感到了满足,但还是有些饥饿,毕竟她身板儿挺大的。

从某种隐约的联系中,方凡得知了兔子的想法,于是他道:“大壮啊,这肉好吃吧?”

兔子忙不迭地点头,就算是在跑动过程中,那点头的频率都让人感到了风的流动有所变化。

方凡又掏出一块腌肉,一样地往前一抛。

嘴里吆喝着:“大壮!跳!”

兔子犹豫了一瞬间,但看着又一块可爱又诱人的肉块,看着它那红白相间的纹理,它散发着美味的异香,仿佛在空中朝自己招手!

算了,兔大壮就兔大壮吧!她想着,改名字的事情可以以后再说,反正时间还很长,可面前的这块腌肉却不等兔,她高高跃起,再次吞掉了半空中的肉。

就这么一路上,一个吃、一个玩儿,没用多久一人一兔就已经来到了他们曾经夜袭并且成功逃出的源氏族地。

这地方还是那么燥热那么干,行走在其中就仿佛整个人都要变成兔大壮的主食那样。

由于早一阵在夏日祭时的一系列操作,让源赖光改变了对待方先生的态度,让治下兵卒武士见到‘奇装异服的方士’以及‘粉色的巨大兔子’或者两者一起的组合时,尽量放低姿态、以礼待之,并且向自己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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