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外扬的家丑 > 第114章 和网友约会

第114章 和网友约会(1 / 2)

要说,我这个人还是有点女文青的味儿,我喜欢咖啡馆的情调,可我太穷了,我喝不起那里的咖啡。

但是一翁要来,我总不能那么小里小气的,舍不得孩子还套不住狼呢。再说了,和自己心仪的男人见面,不也得拉动一下氛围感嘛。

美心咖啡屋是最合适和情人约会的地方。

一翁说为了不影响我做生意,时间定在了下午六点半,我打烊后在美心等他,他从市里直接打车过来。

这个安排还挺好的。

翌日一早,我醒了,想着晚上就要和一翁见面了,有些小激动。然后,我起床,琢磨着穿什么衣服呢?打开衣柜仔细一翻,惊觉我一个做服装生意的,已经很久没有增添新衣服了。

幸好现在是秋天,比起冬天要好一些,冬天是阶级最清晰的季节。冬天的大衣都很贵,便宜的大衣肉眼就能看出来。就算你狠下心买上一件体面的大衣,若是里面的打底衣不配套,约会的时候在空调下脱下外套,里面的劣质打底衣也会产生静电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衣服上面的小球球也会很醒目地彰显出它的寒酸气。

没办法,贫穷是遮挡不住的,它就是会在关键时刻出卖你。

一翁知道我穷,但他知道是一回事,我还是不想第一次见面,呈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又穷又丑的形象。更何况佛靠金装,人靠衣装,衣服的质地款式好一些,人穿上去就是衬托得漂亮很多。

女为悦己者容,我得给一翁留一个好印象。

穿风衣长裙配上细高跟鞋倒是最有女人味的,但我实在是又没有那种拿得出手的好衣服,也不适合我的风格。想了想,我选择了一套休闲款的运动装,最不正式的衣服。

休闲款衣服的阶级感没那么强,不容易出卖我,还有就是穿着舒服自在,平时我穿得也多,给一翁呈现的也是最真实的我。

好了,就以不变应万变了。

挑衣服的时候突然想起有人说:“女人总是喜欢琢磨穿什么衣服取悦男人,而男人最喜欢女人不穿衣服。”

那还不是因为先喜欢了那个穿衣服的女人在先嘛!哪个男人会喜欢莫名不穿衣服的女人嘛,又不是精神病院的院长,得有病源。

好了,上班去,下了班就可以去约会了。我已经很多年没有体验这种小欢喜了。

那一天,我的内心都是雀跃的,心情特别好。

就是感觉时间有点太慢了。

好不容易熬到了下班,我收拾妥当后便去了美心。

作为东道主,我还是觉得不能让一翁久等,但我也不能去得太早了,给自己心理压力太大了也不好。

到达美心的时候,刚好六点,这个时间咖啡店里的人还不是很多,我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先给自己点了一杯咖啡坐了下来。外边是碧波荡漾的沅水河,落日的余辉撒在河水上面,水面上泛起鳞鳞的金光,几只鹭鸶在水面上飞翔。

咖啡冒着袅袅的氤氲气,我欣赏着窗外的美景。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好美的画面啊。”一个声音在我耳畔响起来,我回头一看,一翁已站在了我的面前。

温文儒雅?有一点。玉树临风?也有一点。我不知道应该如何描述一翁,就是他正好长在我的审美点上了吧,我挺喜欢他的那两道浓眉,刚毅又不失温柔。

“你来了?”我有些兴奋。我之前想了很多我们见面,我应该怎么打招呼,没想到真的见面了就是一句平常的“你来了?”

“嗯,怕你久等呢。”一翁笑了笑,“火塘宝,你可真会挑地方,我都怀疑这地儿王勃来过。”

最新小说: 替嫁候府,黑莲花主母杀疯了 疯批世子总想娇养我 盛世开端:从傀儡皇帝到雄霸天下 八零真千金:三天后离婚?难啊! 我躺平后,垂死相公惊坐起 重生换亲:疯批少爷的温柔娇妻是戏精 最狂邪医 假太监:一心逃离后宫,却成了九千岁 穿书后成了狼孩 京城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