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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 冤家宜解不宜结(2 / 2)

“bingo!”

曹修戈放在膝盖上的右手打个一个响指。

“不愧是整座京都城交口称赞被誉为五百年一遇的奇女子,果然一点就通。不错,宋老应该就是这个意思,冤家宜解不宜结,人老了,争斗心也就淡了,想的和年轻时候自然就不太一样,化干戈为玉帛,两家握手言和,冰释前嫌,岂不是皆大欢喜?”

宋洛神不动声色,淡淡一笑。

“听你的意思,你好像很赞同这桩婚事?据我所知,你不是一向最反感政治联姻的吗?”

虽然自己的确并不知情,但以曹修戈的个性,肯定不会拿这种事情胡说八道,十有八九爷爷真萌生了和曹氏联姻的意思。

曹家锦瑟根正苗红,并且秀外慧中,无论长相品性还是出身,可以说都是难得的佳配,与自家,的确算得上门当户对。

只是……

两家的恩怨延绵了几代人,现在决定要握手言和,真的可能吗?

曹修戈笑了笑,拍了拍自己残疾的大腿。

“我的确反感政治联姻,但是奈何我现在已经成了半个废人,身不由己啊,现在的我,哪还有资格去干涉锦瑟的婚事。”

宋洛神看向那只被她亲手废掉的腿,默然不语,眼神闪烁不定。

“好了,我出去看看手术室那边的情况,就不打扰你和孩子沟通感情了。”

子鼠适时走了过来,推着曹修戈与宋洛神擦身而过,离开了看护室。

“太子,你真的决定不管小姐了?任由她嫁入宋氏?”

走出看护室后,子鼠低声开口。

曹修戈的残疾,无疑宣告着曹氏元气大伤,可是与彻底土崩瓦解的李氏不同,曹氏的根基还在,未来说不定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哪怕那或许已经是几代以后的事情。

但不可否认的说,与如日中天的宋氏相比,曹氏无疑是没落了,如果曹锦瑟真的嫁入宋府,那在很多人心中,或许还意味着他们曹家高攀。

“我理解爷爷的打算,现在与宋氏联姻,的确对我们曹家而言有百利而无一害,至于可能产生的那些风言风语,根本不足挂齿,我固然不愿意让锦瑟成为家族斗争的牺牲品,可是你觉得亲手导致这场惨败的我,还有颜面站出来说那个不字吗?”

成为一个残疾后态度很是豁达的曹修戈眼中终于流露出一抹感伤,虽然浅淡,但是无比真实。

每一场斗争,都有失败者,失败,就必须得承受代价。

古往今来,多少王朝的女眷,就是这样成为了牺牲品。

“所以。”

子鼠若有所觉的开口。

“太子你是刻意告知宋洛神,想让她出面阻止这桩婚事?”

曹修戈笑了笑,形同默认。

“可是太子,你觉得她真的会阻止吗?”

子鼠不解道。

“她现在弃商从仕,宋氏给她提供不了太大的帮助,她需要我们曹家的资源,我觉得,她应该会乐见其成才是。”

“她会的。”

曹修戈轻声道:“她也曾经亲身体会过仇恨的力量。如果宋朝歌不是姓宋的话,这桩婚姻倒也不算太坏,可是我不想看到锦瑟重蹈蔡红鲤的覆辙。”(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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